假设我们拥有受CQRS启发的架构,其中包括命令,域模型,域事件,读取模型DTO等组件.
当然,我们可以在域模型中使用值对象.我的问题是,它们是否也应用于:
我没有看到任何在上述组件中使用Value Objects(VO)的示例.相反,使用原始类型.也许这只是简单的例子.毕竟,我对DDD中使用VO的理解是它们可以作为整个应用程序的粘合剂.
我的动机:
命令.
假设用户提交包含地址字段的表单.我们有Address Value Object来表示这个概念.在客户端构造命令时,我们应该验证用户输入,当它格式正确时,我们可以在那里创建Address对象并用它初始化Command.我认为不需要将Address对象的创建委托给命令处理程序.
域事件.
域模型已经在值对象方面运行,因此通过使用VO发布事件而不是将它们转换为基本类型,我们可以避免使用某些映射代码.我很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VO是可以的.
DTO的.
如果我们的查询端DTO可以包含值对象,则可以提供更多灵活性.例如,如果我们有Money对象,我们可以选择是以EUR还是USD显示,不需要更改Read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