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问题.
我知道可以在结构中声明类对象.但从设计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是否道德?
在我的场景中,我有一个包含大量成员元素的结构,我也希望包含一个类对象.我有另一个问题.如果我memset()整个结构,类句柄也被重置.所以,我检查没有类对象的结构的其余部分的大小,并在我调用memset()时减去它,以解决这个问题.(请注意,我在这里使用STL类'队列'.我不能在对象上使用sizeof()运算符,因为它没有重载.)
但这完全是一种不可接受的方式吗?你能为这个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吗?
c++ structure class
c++ ×1
class ×1
structur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