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TF等定义的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小长度是多少?

Dav*_*son 47 email validation email-validation

我特意寻找前缀和域的最小长度.我看到了相互矛盾的信息,看起来并不具有任何权威性.作为参考,我发现这个页面声称一个字符的电子邮件地址是有效的:

http://www.cjvandyk.com/blog/Lists/Posts/Post.aspx?ID=176

我尝试在gmail上验证电子邮件地址,他们希望前缀大于或等于6.这些显然是偏离了.我的Web框架期望前缀大于或等于2.

小智 80

最短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可能只包含两部分:名称和域名.

名@域名

由于名称和域的长度均为1个字符,因此最小总长度可解析为3个字符.

  • _Patrick Mevzak_ 在[此处](/sf/answers/3436916171/)详细回答了问题的领域部分。理论上,在内网环境中,一个域只有一个字符是可能的。因此,接受的答案是准确的——最小的电子邮件地址是三个字符——“a@b”。但是,当前的 IANA 根以 ccTLD 开头,即两个字符。因此,网络上最短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是六个字符 - `a@b.cd` (5认同)

小智 46

问题确实是问题..电子邮件取决于它是通过互联网发送还是在封闭系统(例如内联网)内发送.在互联网上,我相信x@y.zz是最短的电子邮件(例如google的G.CN for china将导致最短的电子邮件地址,例如i@g.cn,长度为6个字符).然而,在内联网上,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我可能,只有3个字符长.

  • 您可以设置MX或A来回答顶级域名,以便您可以使用@ com.我相信已经完成了.您可以在自己的名称服务器上设置一个新的顶级域名,只对您控制的计算机可见,从而创建一个单字母的顶级域名,至少包含3个字母,包括"@". (3认同)

Jos*_*ola 9

我相信您正在寻找的标准是RFC 2822 - Internet消息格式

有关RFC 3696中第3部分中电子邮件地址限制的更多具体信息

引用规范:

当前电子邮件地址由"本地部分"组成,该"本地部分"通过符号("@")与"域部分"(完全限定的域名)分开.

所以三个字符是最短的.

我最初从Phil Haack的博客文章中获得了这些信息.

  • @David引用规范*当代电子邮件地址包含一个"域部分",它与"域名部分"(一个完全合格的域名)之间用符号("@")*分隔.所以三个字符是最短的. (3认同)
  • 我同意.大多数标准是. (2认同)
  • 并不是说本地部分不能为 0 个字符。 (2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