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t @ [127.1]是一个语法上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吗?

kno*_*orv 5 email standards rfc email-validation rfc822

root@[127.1]一个语法上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为什么?为什么不?

Mic*_*Sim 16

您需要检查RFC 5322,第3.4.1节.

此规范是Request For Comments(RFC)2822的修订版,它本身取代了Request For Comments(RFC)822,"ARPA Internet文本消息格式标准",更新它以反映当前实践并合并指定的增量更改在其他RFC中.

我通过http://isemail.info/运行你的电子邮件地址,它提供了以下信息:

一般结果是:地址仅根据RFC 5322的广义定义有效.否则无效.

具体诊断是:域文字不是有效的RFC 5321地址文字

以下是电子邮件RFC的相关段落:

domain-literal = [CFWS]"["*([FWS] dtext)[FWS]"]"[CFWS]

(RFC 5322第3.4.1节)


tc.*_*tc. 7

这取决于您是表示标头中的地址(RFC 5322)还是信封地址(RFC 5321),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否包含<>,<>(即源路由)之间的所有内容,或仅仅是邮箱.

根据RFC 5322 它是有效的,但RFC 5322允许大量有趣的东西,如评论!独角兽!蛋糕!小马!.它可以使用Perl的"常规"表达式解析它们:Mail :: RFC822 :: Address.

根据RFC 5321第4.1.3节,它在语法上是无效的,因为语法只允许形式为1.2.3.4的地址文字或带有"standard-tag:"形式的前缀(例如).我假设你的意思是"邮箱",即<>之间的所有内容,但不包括源路由.[IPv6:::1]

我使用后一种定义,因为如果我的SMTP服务器不接受它,电子邮件地址就不太好了.(是的,这是一个可怕的定义,但我认为互联网不会很快离开SMTP.)

(此外,还有RFC 5336又称"UTF8SMTP".我不知道有谁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