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的电子邮件保留政策

Jus*_*ins 2 email

我们正在经历这样一种情况:我们有一名前雇员将继续为我们做合同工。老板认为立即暂停他们的帐户并删除他们的电子邮件是正常的。对于被解雇的员工,贵组织的正常情况是什么?

如果他们继续按合同工作(需要电子邮件帐户)怎么办?如果他们说这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您是否让他们访问他们的电子邮件档案?

如果你在一所大学工作,对于可能正在进行研究项目并离开另一所大学的教授,有什么政策?他们是否保留对其帐户的访问权限?

Rob*_*oir 6

我在一所大学工作,曾经在大学工作,所以我会尝试一下 - 在这两个地方,当有人离开时,我们会冻结他们对他们电子邮件帐户的访问权限,并且只允许访问他们的直线经理,并且只有他们提出要求书面。过了一会儿,说一个词,我们删除它。

你需要有一个书面政策,你可以证明你正在遵守(并且它可能应该概述直线经理/HoD可以访问电子邮件,无论谁这样做都不会阅读明显的私人和个人电子邮件等),这应该是基于业务要求,更重要的是,基于您所在国家/地区的此类事情的法律框架。

为 HR 点编辑+1 MarkM - 应该自己添加。

无论谁领导谁跟随,贾斯汀,你绝对应该就最终决定遵循的任何流程与人力资源部门达成一致。

毕竟,如果心怀不满的前雇员提出投诉,首先是他们必须为其辩护/辩解。他们也可能必须在员工手册/内联网/任何有效之前将其发布。

  • +1 我也在大学工作,这是非常标准的。唯一可以访问的是他们的主管或主管可能向其报告的部门中的其他人。我们也仅在书面要求时才这样做。不过,您真的应该为此制定书面政策,如果您不确定,也许可以咨询人力资源部? (3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