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基于 Ubuntu 创建自己的发行版。我可能会修改一些包的来源。当我阅读Ubuntu 的知识产权政策时,我注意到以下规则。
如果您要将 Ubuntu 修改版本的任何重新分发与商标相关联,则必须经过 Canonical 的批准、认证或提供。否则,您必须删除并替换商标,并且需要重新编译源代码以创建您自己的二进制文件。这不会影响您在适用于 Ubuntu 任何组件的任何开源许可证下的权利。如果您需要我们批准、证明或提供修改版本以进行重新分发,您将需要 Canonical 的许可协议,您可能需要为此付费。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如下所述)。
资料来源: https: //ubuntu.com/legal/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
考虑一下我已经重新编译了 Ubuntu 软件包源并构建了自己的存储库:我实际上拉取了源apt-get source,构建了 depsapt-get build-dep并用于dpkg-buildpackage编译。生成后.deb,我将其托管在本地私有 apt 存储库中。
以后如果我要合法地证明我确实重新编译了Ubuntu软件包源,我该如何证明呢?我是否必须在生成的.deb或二进制文件中注入任何自定义标签.deb?我检查了 MintLinux 发行版中的自定义标签(只是为了找到一些线索),.deb但我看不到任何自定义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