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Ubuntu 中,为什么我不能在同一位置有一个名为“MyFile”的文件夹和一个名为“MyFile”的文档?我收到一个item already used in this location错误。Ubuntu / Linux 是否将文件夹和文件视为相同的对象(磁盘指针)?
Rin*_*ind 30
在 Linux 中,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文件描述符。目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它可以包含其他文件。
因此,您不能同时在同一目录中具有相同名称的两者。
如果可以的话,程序员的生活将变得悲惨。当有人想要创建一个目录并检查它是否存在时,你会命令“isDir”返回什么。isDir("/home/shrodingers/cat") 应该返回真、假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如果有人想在某些代码中打开文件的目录,您会期望什么?
当你告诉它打开某个东西时,系统应该怎么做?假设你想要这个文件?那会带来麻烦;)
顺便说一句:这适用于所有操作系统,而不仅仅是 Linux。尽管从桌面的角度来看,操作系统可以向文件或目录添加唯一标识符并将其从列表中删除。从命令行的角度来看,它会出现问题。
我们在 Windows 上有一件事:我们使用区分大小写的名称。所以“MYFILE”和“myfile”是不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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