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接触 Linux 时,2000 年在 Cisco Systems 工作,我被教导了该sync命令的优点,用于将缓冲区刷新到磁盘以防止文件系统损坏/数据丢失。不仅那里的同事告诉我,大学里的朋友也告诉我总是跑sync“几次”或“一堆”,也就是说,也许 5-10 次,而不是一次。
sync
从那以后我一直保持这个习惯,但是,这有什么好处吗?有没有其他人听说过这个?最重要的是,任何人都可以为/反对您需要sync多次运行才能有效的想法提供良好的基本原理/经验证据吗?
buffer synchronization
buffer ×1
synchronization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