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处(大概是在 RFC 中)指定了 A 类地址的第一个八位字节中的范围为 1-126,而 E 类地址的范围为 240-254,但是这遗漏了任一侧的两个潜在网络,即 0 和255网络。
我相信以这些 IP 开头的地址是无效的。这是否意味着它们不能在专用网络上工作,是否有理由使它们无效?
networking ip-address ip
ip ×1
ip-address ×1
networking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