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_*lic 23 internet-explorer
我的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使用以下用户代理:
User-Agent: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8.0; Windows NT 6.1; blah blah blah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它为什么这样做?理论上,Mozilla 基金会可以起诉微软使用他们的商标吗?
Joh*_*udy 31
对于理论上的诉讼可能性,超级用户无法提供(有效)法律意见。但是,至于为什么 IE 在用户代理字符串中将自己标识为 Mozilla,请参阅这篇(有点诙谐的)博客文章以了解细节。
从本质上讲,Mozilla 基金会直到 21 世纪初才存在(正如我们所知)。Mozilla 的名称取自浏览器的原始名称,该名称最终成为 Netscape Navigator。IE 支持 Navigator 的特殊附加功能,但实际上并不是 Navigator,因此以这种方式表明自己与 Mozilla 家族兼容。当时,使用浏览器的用户代理字符串是进行兼容性测试的常用方法。(现在有更高级的方法,通常围绕检测浏览器的实际 DOM/脚本功能。)
当 Netscape Navigator 被杀后,它重生为 Gecko HTML 渲染引擎和 Mozilla 浏览器。Firefox 品牌出现的时间稍晚,但同时也出现了其他几种由 Gecko 驱动的浏览器。(我清楚地记得在 Mac 上使用 Camino 的早期版本,我相信在 Firefox 在 Mac 上存在之前。)
Bro*_*oam 10
不,主要是因为这个叫做“为了互操作性”的东西
(警告,前面有讽刺。)
在古代互联网时代,网站开始检查用户代理。如果浏览器不是“Mozilla”,他们会扔鞋并向用户显示错误的 HTML 或可怕的警告消息,因为显然不是 Mozilla 的浏览器无法显示其高级内容。
所以 IE 不得不称自己为 Mozilla。
然后没有说它们是 MSIE 或 Netscape 的浏览器无法从站点获取高级内容,因为它们被认为“太老了”,但实际上它们是 Opera、Konqueror、Safari 或 Chrome 等。
就这样开始了,正如约翰鲁迪的回答所说,一长串“我真的是 X,但其他人都会向我展示他们对 Y 的内容,我要说我是 Y(但 X 戴着面具) ”
所以基本上,用户代理嗅探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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