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C*_*KMC 2 routing ip ipv4 subnet
在关于 CIDR 的维基百科文章中,它说
互联网工程任务组于 1993 年引入了 CIDR,以取代互联网中以前的有类网络设计寻址架构。他们的目标是减缓 Internet 上路由器上路由表的增长,并帮助减缓 IPv4 地址的快速耗尽。
允许子网划分或拆分主机寻址如何“减缓”IPv4 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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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理解,CIDR(或子网划分)只是出于安全(想想广播)或管理(公司的不同部门)等目的将网络细分为子网,就像对硬盘进行分区以进行文件管理一样。我看不到 CIDR/子网划分如何“减缓 IPv4 地址的快速耗尽”。如果我错了或者我错过了一些概念,请纠正我。
CIDR 允许更有效地将 IP 地址分配给机构。在有类系统下,完全一半的地址空间被保留为 128 个 A 类、1680 万个地址的网络。很少有机构需要这么多地址,在分类系统下,没有办法将这些 A 类网络分解成可以分配给不同机构的更小的块。即使是最大的财富 500 强公司(不是电信公司 / ISP)也只有几十万个可寻址设备,因此每个拥有 A 类的机构都会浪费数百万个地址。
以福特汽车公司(美国汽车制造商)为例。福特当时被分配了一个 A 级网络。所以福特有 16,777,216 个地址分配给它,尽管它在全球只有 160,000 名员工。福特真的需要每位员工有 100 多个可公开路由的地址吗?可能不是,因为他们甚至不是一家科技公司,更不是电信公司、ISP 或其他网络提供商。我可能相信每个员工 MAX 有 10 个可寻址设备,这意味着福特浪费了超过 1500 万个地址。不幸的是,当 CIDR 生效时,Ford 是“祖父”,所以他们仍在浪费这些地址。但是多亏了 CIDR,只有几十个祖父级的浪费 A 类分配,其余大部分是以前的“A 类”网络空间(请记住,
请记住,在有类方案下,整个 IPv4 地址空间的 ½ 保留为 128 个 A 类网络,¼ 保留给 B 类网络,⅛ 保留给 C 类网络,1 ⁄ 16保留给 D 类(多播),最后的1 ⁄ 16保留给 E 类(未定义的未来使用)。
因为没有办法将 A 类地址空间的一半分解成可以分配给不同机构的更小的单元,所以编号当局不能凭良心将任何 A 类网络分配给任何人,除了最大的电信公司和大型 ISP。并且合理大小的块(B 类和 C 类)仅占地址空间的 1/2,因此所有这些都会很快耗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