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FS 上的所有文件都有一个“所有者”,显示在
dir/q
在命令提示符下在 Windows NT(从 NT 3.1 开始,包括 XP、2003、Vista、7 和未来版本)上,所有新创建的对象都归其创建者所有。
这不仅限于文件:几乎所有东西都可以附加 ACL。示例:命名管道、注册表项、进程、服务、桌面、设备、互斥锁...
除非其他人取得所有权。(管理员可以通过使用SeTakeOwnership
特权来做到这一点;如果对象的 ACL 允许,非管理员可以取得所有权。)
在Windows NT 的服务器版本上,管理员可以将对象所有权分配给另一个用户。消费者版本(例如 Windows XP 或 7)只允许您拥有所有权。
在Windows 2000 及更早版本中,如果创建者是 Administrators 组的成员,则他创建的对象将归管理员所有,而不是用户。这在 Windows XP 中发生了变化,用户将始终拥有他创建的对象。
对于大多数对象类型,您甚至可以启用审计,这会导致对对象的所有操作都记录到安全日志中。(您可以选择要记录哪些操作。)
对于文件,这可以在Properties - Security - Advanced - Auditing 中完成。使用事件查看器 ( eventvwr.exe
) 查看日志条目。
归档时间: |
|
查看次数: |
4951 次 |
最近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