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p>不使用内联css,css类,ID或javascript的情况下以不同方式设置内容样式的第一段.?与IE 6兼容.
我想用html css制作一个logo.我们可以使用css或javascript 增加斜体文本的角度吗?
我编辑了我的问题
什么是供应商特定的扩展?
特定于供应商的扩展可以以" - "(破折号)或"_"(下划线)开头,通常后跟公司的缩写或扩展名专用的浏览器项目,对于Mozilla浏览器,为"moz-moz-" ,或基于WebKit的浏览器的"-webkit-".此供应商特定前缀后跟属性名称.一个很好的例子是-webkit-border-radius,或-moz-border-radius.
IE有三件事
和其他一些链接
http://webdesign.about.com/cs/htmltags/a/aa012300a.htm
http://reference.sitepoint.com/css/vendorspecific#
http://www.456bereastreet.com/archive/200911/vendor-specific_extensions_are_invalid_css/
http://www.css3.info/vendor-specific-extensions-to-css3/
我的问题
如果我们使用非W3C标准的东西,我们现在或将来可能会面临任何问题吗?
如果我有一个jquery解决方案和供应商specfic css两个相同的解决方案,那么我应该使用哪个?使用供应商specfic css解决方案将有效,如果js被禁用但页面将不会在w3c验证器中验证,如果我使用js解决方案,那么页面将在验证器中传递.
如果网站由于使用特定于供应商的东西而未经W3C完全验证,那么它是否会受到伤害?我应该尽可能避免供应商特定的东西以获得良好的跨浏览器和平台兼容性(如PC,MAC,iPhone,其他手机). ?
如果我在两者中都有解决方案来获得通过w3c验证,我应该选择js解决方案而不是供应商specpic css属性吗?(但如果我每次选择js解决方案,那么网站在移动浏览器上将无法正常工作)如果w3c验证为供应商特定扩展提供错误,是否可以离开?
如何在css中以不同的方式给出前两个段落的相同样式.
<html>
<head>
<style type="text/css" media="screen">
p+p {color:red}
</style>
</head>
<body>
<p>first paragraph</p>
<p>second paragraph</p>
<p>third paragraph</p>
<p>fourth paragraph</p>
</body>
</html>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我已经尝试了这个,但是它会留下第一段和其他所有样式.
而这种风格第一款不是别人的
<html>
<head>
<style type="text/css" media="screen">
p:first-child { color: blue; }
</style>
</head>
<body>
<p>first paragraph</p>
<p>second paragraph</p>
<p>third paragraph</p>
<p>fourth paragraph</p>
</body>
</html>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记得我想在前2段给出相同的风格.
我使用简单的javascripts,jquery库和许多插件,如果是的话我应该为所有人制作一个文件然后我们需要"只需要复制并粘贴所有文件并按所需顺序编码"或者其他任何需要考虑的事情.
如此处所述http://developer.yahoo.com/performance/rules.html#num_http
组合文件是一种通过将所有脚本组合到单个脚本中来减少HTTP请求数量的方法,并且类似地将所有CSS组合到单个样式表中.当脚本和样式表在不同页面之间变化时,组合文件更具挑战性,但是使这部分发布过程可以缩短响应时间.
和这个http://developer.yahoo.com/performance/rules.html#js_bottom
脚本引起的问题是它们阻止了并行下载.HTTP/1.1规范建议浏览器每个主机名并行下载不超过两个组件.如果您从多个主机名提供图像,则可以并行执行两次以上的下载.但是,在下载脚本时,即使在不同的主机名上,浏览器也不会启动任何其他下载
这些是上帝的做法
它是否与我将所有文件中的所有css代码复制到一个或者它很棘手一样?
在注释中添加CSS代码有什么好处?
<STYLE type="text/css">
<!--
H1 { color: red }
P { color: blue}
-->
</STYLE>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我们应该一直使用它还是没有必要?它与 JavaScript 的CDATA相同吗?
谁能给我每个细节?
例如?
#ID是属性或属性或选择器还是锚点?
默认属性和默认属性是不同的东西?
是所有这些标签或元素?
我们会对此说些什么
<img src="angry.gif" alt="Angry face" title="Angry face" />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这个
<div>.....</div>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还有这些
<br /> , <hr />
语法,标签或元素?
提前致谢.
如果jQuery是包含在<head>在<head>,如果我们有一些其他的jQuery代码和代码中有一个id是一个idHTML元素的,所以如果jQuery库和jQuery的代码<head>中加入全球
如果任何页面没有jQuery代码使用的那个html元素,则浏览器会出现JavaScript错误.
我可以制作jQuery/JavaScript代码,如果jQuery找到一个带有id的HTML元素,<body>那么它应该可以正常工作.
如果另一个页面没有那个HTML元素,id那么我知道jQuery不起作用.
但我想要的是:
如果页面没有给定的HTML元素,则不应抛出错误id.
我相信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无法在不破坏IE兼容性的情况下为XHTML提供正确MIME类型(application/xhtml + xml)的页面,并且任何浏览器都会将任何使用text/html提供的内容解析为HTML那里.因此,如果内容未被解析为XML.
我使用xhtml doctype只是出于一个原因:与html相比,它帮助我以更严格的方式在我的标记中找到"错误".即使我的文档作为text/html提供
Is there any other benefit to use XHTML 1.0 Strict with content="text/html; over HTML 4.01 strict at all? At present or and in the future.
<option>HTML中的每个<select>都有外部URL,应该在新窗口中打开.如果有可能只用CSS和HTML制作那么好,如果没有JavaScript就不可能那么它应该是不引人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