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style标签是否需要在headHTML文档中?4.01标准意味着,但没有明确说明:
STYLE元素允许作者将样式表规则放在文档的头部.HTML允许文档的HEAD部分中的任意数量的STYLE元素.
我说"严格来说"因为我有一个应用程序将样式元素放在正文中,而我测试过的所有浏览器似乎都使用了样式元素.我只是想知道这是否合法.
有没有办法加载外部CSS文件,比如我们使用.getScript方法加载JS文件,也使用.getScript中的回调函数
$("<link/>", {
rel: "stylesheet",
type: "text/css",
href: "/styles/yourcss.css"
}).appendTo("head");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这适用于FireFox和类似但不在IE中.
我正在使用CMS来阻止我们编辑头部.我需要在标记后面的网站上添加css样式表.有没有办法用JS做到这一点,我可以在页面底部添加一个脚本(我有权在标签之前添加脚本),然后将样式表注入head部分?
我见过很多源代码,但我从未遇到过在div中导入任何css文件的代码.W3C允许它,
导入样式表以应用为范围样式表: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div class="navigation" style="@import url(navigationstyles.css);">...</div>
为什么人们还没有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