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业类时,比如典型的Customer和Employee类,最好只使用getter和setter还是使用属性?
我正在翻译Delphi(用于自学)一些来自java书籍的OO示例,在这些示例中总是有GetName()和SetName(),不使用属性.
现在,我可以看到,如果我创建一个具有已发布属性的组件,我有一个很好的理由使用属性,但在正常的类中,哪种方法更好?使用getter和setter(强调我们正在读/写属性的事实)或属性(乍一看可能与无参数方法混淆)的代码是否更易读?
所以我对OO编程有点新意.Delphi的属性旨在成为获取类数据的"更优雅"方式,而不是getter/setter(在此处读取业务类中属性vs getter/setter的使用).
我应该何时直接使用这些字段,何时应该在属性中使用getter/setter?我只是在需要操纵数据时才会说话,但我不确定.
编辑:
省略一个除了返回字段本身值之外什么都不做的setter是错误的吗?
property Field :integer read FField write F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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