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分支有一些文件,它们与开发分支的同一文件有不同的代码.开发分支是具有这些文件的正确版本的分支,但是当我尝试将其合并到主分支(目标)时; 我收到一条消息说
合并没有变化
如何解决该问题,以便主分支具有这些文件的正确版本?
我理解当从BRANCHA> BRANCHB执行合并并在某些文件上选择"Keep Target"时,将导致在TFS历史记录中为这些文件授予"合并信用":将开发分支合并到Main:没有合并的更改
有没有办法让我们撤消/擦除给定文件上的Merge Credits,有效地使我们的开发人员能够通过Source Control Explorer执行/强制合并?
语境:
每周,我们从BRANCHA> BRANCHB合并以同步并行工作.记录具有未解决冲突的任何文件,并通知其所有者对A> B中的这些文件执行合并.然后,我们在这些文件上选择"保留目标" - 预期文件所有者将来合并以解决挂起的冲突.我们将工作委托给个人所有者.
这不太合适,因为TFS将看到初始合并已"解决"冲突(基于其对先前合并历史记录的评估,而不是文件内容).
我想让开发人员对这些文件执行重新合并,而不强制他们使用命令提示符和/ force开关.
继续前进,我的计划是在检查分支>分支合并之前对那些被选为"保留目标"的挂起更改进行"撤消更改".这将使开发人员能够通过避开合并信用额来独立执行合并.
但回头看,分支<>分支/强制合并会导致数百个冲突,我们希望将这些冲突委托给所有者作为同步两个分支的方法.执行经典合并没有报告任何内容,因为先前的合并具有"保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