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lement还是extend可以用吗?实现似乎是一种强制某类方法存在的方法,并且这些方法函数调用的格式正确.实现不是将变量或"设置"传递给类的方法吗?
预期的现实生活场景:我有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包含多个支付类,所有支付类都遵循相同的设计.当应该添加新的支付类时,很容易遵循定义的设计interface,从一开始就确保所有的零碎都在那里.
扩展类使扩展(child?)类继承其父类的所有内容,但声明为的方法和变量除外private?
预期的现实生活场景:我有一个叫sessions有两个名为sessioncookies和的子类的类databasesessions.sessioncookies并且databasesessions,它们一起从其父会话继承了许多相互配置选项,从而可以轻松更改配置选项以影响各种最终的访客数据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