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棘手的C++问题:当你有一个带有委托构造函数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时,列表执行顺序是什么?
这里存在两个冲突的标准规则: 1.)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不是由列表顺序执行,而是由项的声明顺序执行. 2.)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的委托构造函数总是在执行"母构造函数"之前被调用.
哪条规则优越?(因为构造函数也是一个类项)为什么这很重要:假设委托的构造函数重新插入已经由"母版构造函数"初始化的项目,反之亦然.
constructor initialization list
constructor ×1
initialization ×1
lis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