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遇到了对象编程风格,具体类型或接口的基本悖论.
什么是方法的返回类型更好的选择:具体类型还是接口?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倾向于使用具体类型作为方法的返回类型.因为我相信具体类型更灵活,可以进一步使用并提供更多功能.
黑暗的一面:耦合.天使之一:具体类型本身包含您最初要返回的界面,以及额外的功能.
你拇指的规则是什么?
这有什么编程原则吗?
奖励:这是我用于暴露成员集合的ReadOnlyCollection或IEnumerable的一个例子吗?
oop methods design-principles
design-principles ×1
methods ×1
oop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