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重复:
为什么以及在哪里将新行字符引入c()?
我在GNOME终端(版本3.4.1.1)R中的bashshell(版本4.2.36(1))中运行(版本2.15.1 ).有时我会将我的代码写入文本文件,然后将其直接粘贴到控制台中(运行时R).在我粘贴的脚本长度增长之前,我没有遇到任何问题.现在,似乎任何大于4206个字符(包括\n)的代码都被拒绝(即,接受前4206个字符,其余代码被截断;截断伴随着终端"铃声").此字符限制并非特定于bashGNOME终端,因为在粘贴到例如时,我没有观察到字符限制vi.因此,我怀疑字符限制是由强加的R,但不知道如何更改它,假设它是用户可配置的参数.是否可以更改粘贴限制,如果是,则控制它的参数是什么?
看起来你遇到了控制台的已知限制.因为它说在第1.8节- R命令,壳体灵敏度等的介绍至R:
在控制台输入的命令行被限制[3]到大约4095字节(不是字符).
[3]有些游戏机不允许你输入更多,有些游戏机会默默地丢弃多余的游戏机,有些游戏机会将它作为下一行的起点.
将命令放在文件中source,或者通过在适当的位置(逗号之间)插入自己的换行符将代码分成多行.
该值在以下内容中进行了硬编码src/include/Defn.h:#define CONSOLE_BUFFER_SIZE 4096,因此您需要重新编译R才能对其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