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评估顺序

Mat*_*att 243 c++ gcc c++-faq

我有一个带有一些参数的构造函数.我假设它们是按照列出的顺序构建的,但在一种情况下,它们似乎是反向构造的,导致中止.当我颠倒论点时,程序停止了中止.这是我正在使用的语法的一个例子.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b_之前初始化a_.你能保证施工顺序吗?

例如

class A
{
  public:
    A(OtherClass o, string x, int y) :
      a_(o), b_(a_, x, y) { }

    OtherClass a_;
    AnotherClass b_;
};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Ara*_*raK 270

它取决于类中成员变量声明的顺序.所以a_将是第一个,然后b_将是你的例子中的第二个.

  • 它们在成员声明顺序中而不是在构造函数中按顺序构造的原因是,可能有几个构造函数,但只有一个析构函数.析构函数以修改顺序销毁成员. (233认同)
  • 实际上,如果声明与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的顺序不同,那么好的编译器会发出警告.例如,请参阅gcc中的`-Wreorder`. (21认同)
  • 我们的意思是......相反的声明顺序.不是"构造",析构函数不可能看到构造函数知道可以吗? (3认同)

GMa*_*ckG 191

引用标准,澄清:

12.6.2.5

初始化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

  • 然后,非静态数据成员应按照它们在类定义中声明的顺序进行初始化(同样不管mem-initializers的顺序如何).

...


小智 15

现在的标准参考文献似乎是12.6.2第13.3节:

(13.3) - 然后,非静态数据成员按照它们在类定义中声明的顺序进行初始化(同样不管mem-initializers的顺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