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l*_*per 5 scheme the-little-schemer
简化后的第 41 页 rember函数,有一个我不太明白的问答。
问:那我们为什么不马上简化呢? R:因为函数的结构与其参数的结构不一致。
我试图弄清楚几天,但我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确切含义是什么 - 回应。
谁能解释一下弗里德曼想用那个问题-回应来展示什么?
提前致谢
直到本章的这一点,列表上的递归都是使用cond带有两个条件的 a 编写的,其中第二个条件又是另一个cond。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参数结构”(列表)与“函数结构”(两个条件cond)不相符的意思 - 因为现在函数被构造为具有三个条件的单个函数cond,更简单且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