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Delphi让你一直到方法的var部分来声明一个局部变量,你是否发现自己比在大学时更频繁地打破"Curly's Law"(重新使用变量)?(当然,除非你在大学编程Pascal).
如果是这样,你怎么做才能打破这种习惯,特别是在需要获取和/或设置大量属性的函数中.是否有一个门槛的地方是可以接受的申报TempInt : Integer和TempStr : String.(你有时使用'e' 而不是其他时间吗?)Temp
Jim*_*eth 15
我几乎没有重用变量.我不想说永远,但它永远不会接近.
一般来说,我喜欢将所有变量放在顶部,原因与我在单元上有接口部分的原因相同.这有点像在纸上写一个摘要 - 让我对所发生的事情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而不必阅读整篇论文.Delphi可以受益于能够在"内部范围"中声明变量,就像在for循环或其他开始/结束块中一样,但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会分散Delphi代码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这只是一个纪律问题.是的,内联变量声明可能会更好地服务于Delphi,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需确保以描述性方式命名变量,然后错误地使用它们会感到尴尬.而且,正如Stephan Eggermont所说,如果你的方法真的那么久,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代码味道.
如果例程有几个不同的迭代部分,我肯定倾向于重复使用局部变量,如'Findex'(或只是简单的'i').这不是我猜的最佳实践,但我想我在这里做的很明显,显然用法并不重叠.
回到例程的顶部并键入新变量通常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虽然我不知道Ctrl-Shift-V(稍后会尝试!).
看到其他人说的话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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