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开放式的问题,所以如果您觉得这不属于或没有任何优点,请继续标记删除.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使用Java(或者一般的编程),而且我的大部分时间花在学习实际应用程序(特别是Android)上.因此,我意识到在概念问题上我非常落后.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使用import 'package name';语句而不是简单地使用完全限定的类名?
我已经看到了编码器决定使用的示例代码android.widget.Button与之后的每个实例的调用import android.widget.Button和使用Button.我正在编写代码,我知道我将只使用某个类,我觉得使用import语句是浪费.
关于何时使用import声明与使用完全限定名称的任何指导都将非常感激.我不是在寻找明确的答案,只是一些有用的提示.
解决方法很简单:如果你有超过1 Button类(显然,各自在自己的包),您必须在使用相同的类,然后使用完全合格的名称.否则,导入Button您需要的唯一类.
通常,首选包导入是因为它带来了更清晰的代码,它使编译器知道要预先编译的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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