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 GPLv3 源代码的包名吗?

Paw*_*wan 5 java open-source naming gpl

此代码将用于学生项目,我们将作为 GPLv3 发布该项目。但是,我们不能直接使用代码,因为我们项目的需求与原始项目不同。我们将添加一些类并稍微修改现有类。

所以我们的类可能与任何使用原始类的软件不兼容。那么我们可以重命名包名称以反映我们的项目名称吗?在版权中添加名称的政策是什么?重用此代码的“正确”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