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_*son 1 java oop abstract-class
可能重复:
抽象类中字段的可访问性应该是多少?
在抽象类中使用公共字段是不好的做法吗?我问这个的原因是因为当我从一个抽象类继承我不能从子类访问私有字段时,据我所知,围绕这个的唯一方法是将该字段公开,或者创建获取/设置访问该字段的方法...哪种做法最好?
最佳做法是使用可能受保护或公开的getter和setter.
如果使用getter和setter似乎过度杀死因为所有实现都将使用抽象类本身在同一个包或模块中开发,则可以使用受保护的字段.我认为这不是最好的做法,而是务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