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别标签标题下的手册http://members.optusnet.com.au/~charles57/GTD/gtd_workflow.html中,作者说,有人指出,属性应优先于CATEGORY.我无法找到合理的链接.
在同一页面中,有一个指向作者的链接缩减了他的组织文件http://members.optusnet.com.au/~charles57/GTD/gtdsample.txt的版本,它使用的是CATEGORY而不是PROPERTIES.
#+CATEGORY 线性传播通过org文件(在树形结构的轮廓中很难维护),而名为CATEGORY的属性将应用于子树.
我个人#+CATEGORY在每个文件的开头使用一个声明(以确保文件中的所有条目都有一个类别显示在议程中),然后通过属性自定义子树.
引用的手册有相同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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