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地址中是否应允许使用大写字母?

Xeo*_*oss 6 email email-validation

官方RFC文档声明我们可以在域的"本地"部分使用大写和小写字母(以及许多其他疯狂的东西).

然而,现实世界中常见的东西 - 以及规范所说的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 $ % & ' * / = ? ^ { | } ~在来自大型提供商(如yahoo,google或hotmail)的电子邮件中,不允许使用这些额外字符().此外,非常非常罕见地看到包含大写字母的电子邮件(JohnDoe@example.com).

我今天给自己发了几封电子邮件,使用不同的大写和小写组合,发现我的电子邮件服务器都将它们视为同一帐户而忽略了字母大小写不同的事实.换句话说,JohnDoe@example.com = johndoe@example.com到我的电子邮件服务器(包括我的免费电子邮件帐户).

我应该按照世界选择的格式采取行动 - 并标准化/小写所有ANSII电子邮件吗?或者我应该允许用户注册多个帐户,如JohnDoe @ example.com,johndoe @ example.com和JOHNdoe@example.com?

Mat*_*hen 5

可能正确的折衷方案是让他们使用他们选择的大写字母进行注册,并在适当的时候显示(“JOHNdoe@example.com 收件箱”)。但是您应该规范唯一性检查的大小写,因为有许多行为不端的电子邮件发件人,例如在发送之前将整个电子邮件地址大写。

  • @Xeoncross 不,您应该发送到发件人所写的相同地址,接收服务器可能区分大小写。 (2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