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删除void*是UB而不是编译错误?

Ser*_*eyA 10 c++ void-pointers undefined-behavior language-lawyer delete-operator

为什么通过void*未定义的行为而不是编译错误来删除对象?

void foo(void* p) {
    delete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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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代码编译并生成代码,虽然gcc和clang上有警告(令人惊讶的是,ICC没有发出警告):

:2:5:警告:无法删除带有指针''''''的类型'void*'[-Wdelete-incomplete]

为什么不是简单的格式错误的程序,语法无效?貌似标准没有花太多时间就可以了,在说[expr.delete]

这意味着无法使用void*类型的指针删除对象,因为void不是对象类型.

我有什么理由不知道为什么这不会触发硬编译错误?

AnT*_*AnT 14

在现代C++中,删除void *指针不正确的(即我们通常称之为"编译错误")

8.3.5删除
1 [...]操作数应是指向对象类型或类类型的指针.

void * 不是指向对象类型的指针.

在C++ 98中,情况有所不同.删除void *类型的空指针是NOP,而删除类型的非空指针void *是UB.

规范中的这种变化似乎是由缺陷报告#599触发的.原始规范允许在delete-expression中提供任何指针类型的空指针,例如函数指针.这看起来不必要地宽容.DR#599的解决方案收紧了要求,也禁止void *了.

  • @SergeyA:只要他们发出*诊断消息*,他们就是.C和C++都没有正式支持"警告"和"错误"之间的区别.在发出格式错误的代码的诊断消息(任何消息)后,编译器可以继续编译.但是,结果代码的行为不是由lanaguage定义的. (6认同)
  • @Matteo Italia:我认为DR#599是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我把它添加到了答案中. (3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