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_*454 3 standards coding-style
在处理来自多个作者的代码时,我经常遇到大括号首选项的问题(同一行与新行).在匹配现有风格与使用您自己的偏好时,是好/坏做法甚至是无问题?
如果要向类添加新代码与修改现有代码,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最后,如果样式应该匹配,匹配应该传播多远?即文件,类,子类等.
例:
if(this)
{
doThat();
}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比.
if(this){
doThat();
}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一般来说,格式不一致的代码将比使用您自己的样式格式化的代码更难以阅读和理解.
在开源项目上工作时,与使用的样式相匹配会被认为是礼貌的.对于您不会共享的代码,请遵循样式或通过重新格式化程序运行所有现有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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