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使用abstract带有abstract或virtual成员的基类.抽象成员本质上等同于接口成员(它们没有内置行为,它们只保证方法存在),而virtual成员有一个默认实现,可以被派生类覆盖.
你的问题实在太模糊了,无法全面回答,但这里是你如何利用继承.
如果您希望所有类使用成员的相同实现,则该成员可以在基类中实现.
如果您希望每个类都有自己的成员实现,那么您可以使用带有abstract成员的基类或接口.
如果您希望某些类使用相同的实现而其他类使用不同的实现,则在基类中实现默认行为并根据需要覆盖它.
我的主要观点是OOP在基础/抽象/具体类中有多少或几乎没有功能.没有银弹答案,有时你的基础类将是骷髅,有时他们会完全充实; 这一切都取决于手头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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