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h*_*j0h 6 linux debian packaging deb
我正在重新移植一堆代码以在旧内核上运行。(gcc 4.9 依赖项、x11、vlc 等)作为 *.deb 文件。在这个过程中,(我是包装新手)我需要创建一个版权文件。我可以有一张空白的,我知道,但我想知道,版权格式是什么?
我是否需要获取正在打包的软件的许可证?或者我可以为该包提供与源许可证不同的许可证吗?
我一直在阅读: https: //www.debian.org/doc/packaging-manuals/copyright-format/1.0/ 但我仍然对许可证和版权感到困惑,以及 *.我正在制作的 deb 文件。
有人可以澄清这一点吗?
首先,根据Debian 政策,文件没有必要使用任何特定的格式debian/copyright,只要读者可以轻松地知道哪些版权和许可条款适用于该软件包或单个文件(当然,只要这些实际上满足了许可条款)。不过,我个人很欣赏打包者使用copyright-format/1.0;通常读起来会更清晰。
中的许可信息debian/copyright应涵盖您正在分发的软件包的版权和许可,以及您想要应用于您的软件包的任何其他版权和许可。
除非您有权这样做,否则您不能为软件包提供与源许可证不同的许可证(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自动授予您按照您自己的条件许可他人财产的许可)。一些开源许可证暗示可以根据不同的许可证重新分发源代码或源代码的衍生产品,只要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保持完整即可。
例如,将根据 MIT/X11 样式许可证授权的代码合并到 BSD 样式或 GPL 许可证下的代码中是相当常见的。只要满足两个许可证的条款(对于 MIT/X11/BSD 来说这不是一个非常繁重的要求),并且包含两个版权声明,所得的组合作品就可以分发。如果可以同时满足两个或多个许可证的条款,我们就说这些许可证是“兼容的”。
有些作品在组合来自多个来源的源时,会仔细跟踪每个特定文件所适用的版权和许可证。有些人反而将组件的所有许可和所有版权应用于整个组合作品。只要明确努力识别并遵守原始许可证,两者都被开源社区普遍接受。这两者都可以很容易地用版权格式/1.0 语法表示。
(我不是律师,这不是法律建议,如果您担心重新许可的实际合法性等问题,请咨询真正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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