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abstract不适用于接口隐式方法?

Dan*_*ush 0 java interface abstract jls

在阅读JLS规范接口时,我遇到以下短语:

如果接口没有直接的超接口,则接口隐式声明一个公共抽象成员方法m,其中包含签名s,返回类型r和throws子句t,对应于具有签名s的每个公共实例方法m,返回类型r和throws子句t在Object中声明,除非接口显式声明具有相同签名,相同返回类型和兼容throws子句的方法.

所以我的问题是当我们实现一个接口时为什么我们不被强制覆盖在Object类中声明的隐式方法,即使它们在接口中被隐式定义为抽象.希望我能正确对待自己.

谢谢.

awk*_*ksp 6

所有类都是隐式的extend Object,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通过某些超类链.因此,您不必显式覆盖接口中声明的隐式方法,因为您继承了实现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