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文档的声明(和内容类型)保持相关的抽象级别是多少?
例如,如果我正在使用XHTML但想要使用XHTML中不可用的元素 - 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iframe - 使用JavaScript以编程方式添加元素是不好的做法?或者我是否必须不使用iframe或不使用XHTML?
验证器仍将验证文档 - 因为它不执行JS - 但是修改DOM时理论上存在一些错误,因此它不再与<!DOCTYPE>(和返回的内容类型)一致,或者是<!DOCTYPE>唯一与之相关的标记是否为文本形式?
更具体地说,我的问题不是关于<!DOCTYPE>它将如何影响JavaScript或JavaScript将如何执行,而是它如何影响开发人员以编程方式添加,删除和修改元素的选择.
我的例子是,如果一个客户都想要XHTML合规性和WYSIWYG编辑器,你如何处理经常与WYSIWYG编辑器一起出现的iframe?你应该从标记中删除它,只document.appendChild()在JS中删除吗?或者你告诉你的客户他们必须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 iframe或XHTML?
哎呀,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如果您的客户之一认为某个网页不是 XHTML,那么它就没有任何好处,那么说服他们放弃它可能会很困难。
\n\n不过值得一试:花时间编写 JavaScript 来插入 XHTML 中\xe2\x80\x99t 有效的元素,而不是仅仅使用允许这些元素的文档类型,似乎毫无意义。
\n\n<iframe>不过 XHTML 1.0 Transitional 中仍然允许使用,不是 \xe2\x80\x99 吗?这是一个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