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_*nza 3 javascript coding-style naming-conventions
在python,当变量名称冲突与保留的字(如在class,in,default,等等),则PEP8惯例规定,一个结尾下划线应使用(class_,in_,default_)。
对于同一案例,共享最多的 javascript 约定是什么?
据我所知,没有。基本上你只是避免使用保留字。对于class,比如,我看到:Class,cls,klazz,clazz,和className。再举一个例子,在将属性映射到 DOM 元素(在 JavaScript 中大量使用)的属性时,W3C 人员使用className(for class)、htmlFor(for for)、cssFloat(for float) 等。我从未见过有人使用尾随_. (另一方面,前导 _非常常见——人们将它用于他们希望人们认为私有的对象的属性。)
在执行property 时,从技术上讲,您不必担心它,因为从技术上讲,根据规范,属性名称可以是保留字,因为解析器有足够的上下文来知道属性名称不是别的东西。(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实现都会正确,我不推荐它。)这是因为属性名称只需要是规范所称的IdentifierName,而不是Identifier。(Identifier字面意思是“ IdentifierName但不是ReservedWord ”)。
对于那些不想用属性名称冒险的人,常用的方法是使用引号:
var obj = { "class": "is perfectly fine" };
// Access
console.log(obj["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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