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惊讶地发现,以下代码完全有效(gcc 4.4.5):
int get_int(const int& i)
{
if(i == 0)
{
int i = 1;
return i;
}
return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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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惊讶.如果我必须接受它,那么我肯定可以说它有意义,因为新变量在它自己的块内,所以外面的其余代码仍然可以访问参数,所以参数不是真正的阴影.但是对我来说仍然没有意义,为什么我们不能使这个语法无效?我认为不允许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事实上,我只需要深入研究由此造成的错误.这是一个很长的函数,我创建了自己的变量而没有意识到它与参数具有相同的名称,并且稍后的某些代码行(相同的块)依赖于该参数变量,现在它正在使用我的版本我的日子里有一个小时.
我对编译器有很多表面知识,那么有人可以向我解释这种行为背后的全部故事吗?作为比较,在这样的Java代码中是无效的(重复变量).
如果您问为什么 C++ 允许这样做,答案很简单:为了接受有效的 C 代码。
它还使规则更简单,以相同的方式处理不同作用域中相同标识符的不同含义,而无需关心涉及的作用域是命名空间、类、函数还是块作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