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开始在Python中使用面向对象编程.如果我创建一个使用来自另一个类的对象的类的方法,那么我会徘徊.换句话说,当我调用第一个类的方法时,我将第二个类中的对象作为参数之一.然后,所考虑的方法(第一类)可以通过第二类中的对象进行操作(获取其属性或使用其方法).是否允许在Python中使用?它不被认为是一种糟糕的编程风格吗?
如果我使用第一个类的方法从第二个类实例化对象,那是否可以.换句话说,如果我从第一个类调用一个方法,它将实例化第二个类的对象.
预先感谢您的任何帮助.
如果你正在谈论将一个对象的实例传递给另一个对象的方法,那么当然是允许的!它被认为是很好的做法.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良好的面向对象编码,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的读数:
设计模式: 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John M. Vlissides 的可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元素
这本书被称为Gang of Four书籍,它列出了许多设计模式,这些设计模式似乎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面向对象的代码中.这是一个讨论如何以良好的面向对象方式处理某些问题的想法的好地方.
另一个好的:
重构:通过Martin Fowler,Kent Beck,John Brant,William Opdyke,Don Roberts 改进现有代码的设计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用于学习编写面向对象代码时不应该做的事情,以及如何修复它以使其在遇到代码时更好.它提供了一系列代码气味列表,这些代码气味表明了面向对象的错误代码,以及重构的参考部分,它提供了如何修复这些气味并使它们更加面向对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