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验的DNS管理员请帮助我理解...
我在开发环境中运行一个小型 DNS 服务器,该服务器在任何时候最多可解析 5 个域名。我的问题源于这里的讨论:有什么区别......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个答案是这样的:
另一个答案是这样的:
我知道这两种方法都可行,但基于 DNS 的 RFC 所采用的标准让我相信我们应该正确使用 Cnames 和 A Names 并且是合适的。规则可以被打破,但如果你不能依赖它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您运行大型 DNS 服务器或有这样做的经验,请仅回答此问题。否则不要指望你的意见会改变我的意见。有人告诉我,这完全是个人喜好的问题,我希望不是这样。
如果你认为我在说一个非常古老的观点,请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