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 SPF 规范指定电子邮件接收者不应进行 10 次以上的 DNS 查找,以便为发件人收集所有允许的 IP。因此,如果一个 SPF 记录有include:foo.com include:bar.com include:baz.com并且这三个域每个都有 SPF 记录并且也有 3include个条目,那么现在我们最多可以进行 3+3+3+3=12 个 DNS 查找。
我上面的理解正确吗?
我只为我的域使用 2 或 3 个服务,而且我已经超过了这个限制。主要/次要电子邮件提供商通常(或曾经)强制执行此限制吗?
我在通过 subdomain.example.com 访问的 Linode 上管理一个 VPS,我需要从这个子域发送电子邮件。我无法在 Linode DNS 管理器中设置任何 TXT 记录,因为 example.com 的名称服务器是别的东西,而不是 ns1.linode.com 等。所以我需要请有权访问 example.com 的人添加一些记录为了我。如果在子域的域仪表板中设置 SPF 和 DKIM 的 TXT 记录,它们有何不同?
SPF 最多允许 10 个 DNS 调用。我们使用多个电子邮件提供商,总共收到 13 次针对 SPF 的 DNS 调用。
到目前为止我找到的解决方案:
手动收集和“内联”IP 地址以减少 DNS 查找。不幸的是,这会使条目保持静态,并且在提供商更新其 SPF 记录时不会是最新的。
为一个/几个 SPF 提供商创建子域 - 由于业务原因不起作用。
使用“SPF 代理”——我只找到了spfproxy.org(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我害怕使用它们,因为我找不到它背后的人,而且他们不回复电子邮件。
我有哪些选择?理想情况下,我可以信任的像 spfproxy 这样的解决方案对我有用,但我找不到任何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