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 maximum allowed line length is 998 octets, got 1014
在退回的电子邮件中出现此错误。exim中有没有设置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试图用谷歌搜索但找不到任何解决方案。
您收到的错误基于RFC 2822 / RFC 5322(互联网消息格式):
2.1.1. 线路长度限制
该规范对一行中的字符数有两个限制。每行字符不得超过 998 个字符,且不得超过 78 个字符(不包括 CRLF)。
998 个字符的限制是由于许多发送、接收或存储 IMF 消息的实现的限制,这些实现根本无法处理一行中超过 998 个字符。
2.2.3. 长标头字段
每个标头字段在逻辑上都是一行字符,包括字段名称、冒号和字段主体。然而,为了方便起见,并处理每行 998/78 个字符的限制,标题字段的字段主体部分可以拆分为多行表示;这称为“折叠”。一般规则是,只要本规范允许折叠空白(不仅仅是 WSP 字符),就可以在任何 WSP 之前插入 CRLF。
由于每个像样的电子邮件客户端都可能符合此标准,因此如果您甚至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并尝试解决它,那么您可能不会拒绝除垃圾邮件之外的任何内容。
如果字段中有很长的地址列表CC:,您的电子邮件客户端应在 988 个字符的行长度限制之前添加换行符。由于电子邮件地址的平均长度为 23 个字符,因此每行大约有 43 个地址。如果您需要向这么多收件人发送电子邮件,请考虑使用BCC:Field(或具有选择退出功能的邮件列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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