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网络接口的快速 WireShark 扫描显示了一堆长度小于 64 字节的以太网数据包。我知道 WireShark 去除了尾随的 4 字节 CRC,但我仍然看到一些 42 字节的 ARP 数据包,一些 54 字节的 IGMPv3 和一些 54 字节的 TCP。
是否遵守 64 字节最小以太网数据包规则?不遵守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Ser*_*sov 12
如果您仔细观察,您会注意到所有比最小帧大小(不含 FCS 的 60 字节)短的帧都是由您的机器传输的帧。接收到的帧应填充为 60 字节,无 FCS;它们包含 Wireshark“数据包详细信息”窗口中“以太网 II”下的“填充”字段,对应于那些额外的字节。
至少在 Linux 中,所有小于 60 字节的传输帧都应该在传输前由网络驱动程序(甚至 NIC 硬件)自动填充,但 Wireshark 没有显示这一点,因为帧被复制到 Wireshark 使用的数据包套接字在添加填充之前。
最初指定的最小帧大小是为了使用于共享以太网介质的 CSMA/CD 协议正常工作——可靠的冲突检测要求传输帧所需的时间(与其大小以及所有标头和前导码成正比)必须大于任意两个站之间的信号传播时间。当前的以太网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际上不是共享介质(具有全双工链路的交换机不执行冲突检测)。从技术上讲,在全双工链路上不需要强制执行最小帧大小,但出于兼容性原因,仍然会这样做。
由于千兆以太网在使用实际电缆长度时64字节的最小帧大小已经不足以进行碰撞检测,并且简单地增加最小帧大小会导致带宽的显着浪费,因此半双工千兆引入了载波扩展机制链接(另请参阅此处了解更多信息)。运营商扩展在网络硬件中实现,对软件不可见。理论上,使用载波扩展使得对半双工链路强制最小帧大小是可选的,并且对于全双工链路,既不需要载波扩展也不需要最小帧大小。但是,64 字节的最小帧大小仍然保留,可能是为了与预期的旧软件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