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X 记录会“跟随”CNAME 记录吗?

Rya*_*ner 7 domain-name-system cname-record mx-record

我有一个我正在尝试解决的情况,但我不完全确定如何解决。

这是情况:

我有一个域,比方说sub.otherdomain.com,我想在上面设置电子邮件地址,并另外设置一个 A 记录。我不拥有此域,但域的所有者已设置CNAME记录以指向我的域之一(假设customer.mydomain.com

我的理解是,设置CNAME记录将导致所有记录查找sub.otherdomain.com都使用customer.mydomain.com. 这对于A我设置的记录似乎工作正常,但MX记录似乎没有CNAME正确通过。

总之,存在以下记录:

sub.otherdomain.com

CNAME  customer.mydomain.com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customer.mydomain.com

A xxx.xxx.xxx.xxx
MX (mx details)
Run Code Online (Sandbox Code Playgroud)

我的假设是发送到 xxx@sub.otherdomain.com 的电子邮件将使用MX来自customer.mydomain.com. 不是这样吗?

mgo*_*ven 6

是的,这应该有效。来自RFC 5321

在 SMTP 中使用域名时,只允许使用可解析的完全限定域名 (FQDN)。换句话说,允许可以解析为 MX RR 或地址(即 A 或 AAAA)RR(如第 5 节所述)的名称,以及其目标可以依次解析为 MX 或地址 RR 的 CNAME RR .

和:

查找首先尝试定位与名称关联的 MX 记录。如果找到 CNAME 记录,则将结果名称作为初始名称进行处理。


小智 5

查看http://www.ietf.org/rfc/rfc1123.txt

Sender-SMTP 在 MAIL 和 RCPT 命令中发送的域名必须已经“规范化”,即它们必须是完全限定的主体名称或域文字,而不是昵称或域缩写。规范化名称要么直接标识主机,要么是 MX 名称;它不能是 CNAME。

  • RFC 5321 不同意这一点。RFC 1123 引用了用于 SMTP 的 RFC 821,它已经过时了。 (3认同)